张鸿年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东语系)
 
荷马史诗《伊里亚特》的开端是阿基琉斯的愤怒。提纲挈领,这一精心构制的开局带动和影响了整部史诗的情节发展,为创造人物性格提供了广阔空间,体现了荷马史诗的艺术创造力和纯熟的叙事技巧。因此这个开端历来被认为是世界文学开卷的经典之笔。
冲冠一怒为红颜。阿基琉斯与希腊主帅阿伽门农冲突的起因是由于阿伽门农夺走了他心爱的女俘。史诗通过这一特定情节清楚地交待了战争的性质和人物的性格特征。
本来希腊人大举进攻伊里亚特,是为了夺回被掠走的皇后海伦。但阿伽门农却在胜负未定的时候,抡了主将阿基琉斯的女俘。女俘被抢后,女俘的父亲特洛伊的祭司克律塞斯曾携金银重礼到希腊军中,请求希腊人归还女儿。这一要求遭到阿伽门农的悍然拒绝。老父无奈,请求天神宙斯保佑他女儿平安回家。天神宙斯发威降罚。希腊面临全军毁灭的危险。这时,希腊众将主张放人。阿基琉斯也力主交还女俘。因此他与阿伽门农之间爆发了激烈的争吵,阿基琉斯一怒之下宣布从此退出战斗。
意味深长的是双方围绕是否放人的争吵,其焦点竟还涉及战利品的分配。在众将强烈要求下,阿伽门农不得不后退一步,表示可以放人。但是他却提出放人的条件:“我还是愿意把她交出去,那样好得多,∕但愿将士安全,胜于遭受毁灭。∕你们要立刻为我准备一份礼物,∕免得我缺少这种荣誉,那就很不妥,∕因为你们都看见我的礼物就要失去。”[1]
阿基琉斯对阿伽门农表示的不满也涉及财产分配。他说:“你这个无耻的人,你这个狡诈之徒,∕阿开奥斯人中今后还有谁会热心地∕听你的命令去出行或同敌人作战?∕我到这里来参加战斗,并不是因为∕特洛亚枪兵得罪了我,他们没有错,∕没有牵走我的牛马,没有在佛提亚,[2]∕那养育英雄的肥沃土地上毁坏谷物,……∕你竟然威胁我,要抢走我的荣誉礼物,∕那是我辛苦获得,阿开奥斯人敬献。∕每当阿开奥斯人掠夺特洛亚人城市,∕我得到的荣誉礼物和你并不相等∕是我这双手承担大部分激烈战斗,∕分配战利品时你得到的却要多得多。”[3]
主将的退出致使希腊军队连遭败绩。后阿基琉斯的挚友帕特罗克洛斯阵亡。阿基琉斯被激怒。他主动向阿伽门农表示和解,并要求参战。这时,阿伽门农又一次提到财产分配。他郑重地提出要退还抢阿基琉斯的财产,还嘱咐将军奥德赛安排侍从把财产送还给他。
在久攻不克的特洛伊城外,在将帅的这场激烈的争吵中,一个女俘和财产竟占有如此突出的地位,这不能不让我们认真思索这些希腊人究竟为什么来打这场战争。
阿伽门农和阿基琉斯都是希腊氏族社会的部族首领。在他们身上,带有明显的氏族社会贵族的性格特征,他们专横跋扈,重财爱物,蛮横无礼,反复无常。为了掠夺奴隶和财富,他们不惜发动战争。为了同样的目的,他们可以与战友恶语相向,反目成仇。其实战争的目的对他们来说,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他们在这场战争中,能分得多少奴隶和战利品。这点,在上述将帅的争吵中体现得十分清楚明白。史诗中描绘的这一幕把这些贵族人物的社会本质和内心世界映照得极其鲜明生动。我们不能不叹服诗人荷马的敏锐的洞察力和天才的艺术创造力。只寥寥几笔就明确地展示给读者:“《伊里亚特》所描写的战争,其实是一次在神话外衣掩盖下残酷的经济掠夺战争。值得注意的是荷马史诗对战争本身很少作正义与否的价值判断”[4]
在东方巨著伊朗史诗《列王纪》里,伟大诗人菲尔多西(公元公元940—1020年)同样描写了形形色色的战争场面。但是与《伊里亚特》中的战争不同,菲尔多西描写战争时,首先关注的是它的性质。也就是说首先明确是正义战争还是非正义战争。出现在《列王纪》中的战争大多都是正与邪、善与恶之间的搏斗。尤其是伊朗与其他民族的战争,更是如此。我们观察《列王纪》中的战争,总能清楚地区分哪方进行的是正义战争,哪方是穷兵渎武,殘害百姓。联合国前教科文总干事马约尔在纪念《列王纪》成书千年国际学术讨论会(1991年,德黑兰)上的发言中指出:“在《列王纪》里,有无数的战争场面描写得精彩绝伦。但是这些战争场面所表现的是战争的荒谬”[5]
菲尔多西反对不义战争的态度可能与伊朗古教琐罗亚斯德教的影响有关。琐罗亚斯德教的世界观的核心是认为世上一切事物都处于善恶二无的斗争之中。人生世上,应该惩恶扬善,扶正祛邪。这点可以从《列王纪》的字里行间充满对公正和善行的呼唤中得到证明。
《列王纪》全书内容涵盖三个时期:神话故事时期,勇士故事时期和历史故事时期。神话故事时期的主要战争是铁匠卡维号召和领导百姓反抗暴君佐哈克的起义。[6]这次人民起义汇合皇家后人法里东的力量,推翻了暴君佐哈克统治。《列王纪》中正面描写人民起义斗争并取得完全胜利的一幕,具有高度的美学价值,构成世界文学中少见的可贵篇章。
历史故事部分的主要战争是伊朗萨珊王朝军民反抗阿拉伯人侵略的保卫战。此战伊朗失败,萨珊王朝被阿拉伯大军所灭。但史诗中反映的伊朗举国上下同仇敌忾的战斗精神和高尚的爱国情操是感人至深的。
《列王纪》中的战争描写集中在其第二部分,即勇士故事部分。这部分的战争描写也更加生动精彩。几乎主要战斗都是伊朗人反抗北方敌国土兰入侵的战斗。土兰侵略战争的发动者是其国王阿夫拉西亚伯。伊朗方面保卫祖国的主要勇士是鲁斯塔姆。在这些战争中正与邪、善与恶十分清楚的。
《列王纪》中的鲁斯塔姆是伊朗的主将。的地位相当于《伊里亚特》中的阿基琉斯。在历次抗敌战争中,他都拼杀在最前线。每次出战都凯旋而归。他身上的最大特点是忠与勇。他忠于天神,忠于祖国,忠于国王。这三点在他身上是统一的。忠是他生命的灵魂,是他力量的源泉,勇是他忠于祖国的高尚情操的显明体现。他说:“头盔是我王冠,战马是我宝座,∕凯甲是我皇袍,我一死忠心报国”,[7]“我四方征战,闯荡许多地方∕手起刀落结果了多少不仁的国王”。[8]这里说得十分清楚:他杀的是不仁的国王。他多次打败敌国土兰的入侵者阿夫拉西亚伯,直至把这个侵略者处死。
有意思的是在《列王纪》中,主要勇士鲁斯塔姆也有过类似阿基琉斯的冲冠一怒。而且他的愤怒也是由一个女人引起的。这个女人就是王妃苏达贝。苏达贝朝秦暮楚,几次向王子夏沃什示爱,均遭拒绝。因而心生毒计,反诬王子对她非礼。国王卡鸟斯虽已察明她陷害王子,但终不能下决心处罚她。王子在土兰入侵时,为摆脱宫廷是非,请求率军拒敌。初战获胜,在有利条件下与敌签约议和。但是卡乌斯不准议和,强令再战掠夺财产,杀死俘虏,荡平土兰。
王子夏沃什和鲁斯塔姆都不同意卡乌斯的错误政策。夏沃什不愿失约。他说道:“难道国王要我双手沾满鲜血,重启战端,╱使两国百姓陷入仇杀和灾难?他表示对国王不满:“因何还要无谓流血杀生?╱因何让不解之仇充满心胸?╱一个人丧失理智便头脑昏庸,╱善恶不分,冥顽不灵。[9]夏沃什因抗拒国王命令,无法回国,流落到土兰,被土兰国王所杀。”
夏沃什的被害激怒了鲁斯塔姆。他愤怒的程度甚至超过阿基琉斯。阿基琉斯是与阿伽门农争吵,宣布散伙。但鲁斯塔姆则是强烈谴责卡乌斯:“你播种下毒草,如今你的江山遭到恶报。╱你宠着恶妇苏达贝,昏庸远无道,╱这是你亲手把头上的王冠摘掉。┄┄国王行事刚愎自用,反复无常,∕如今给伊朗带来大难一场。”不仅如此,他的更为激烈的反应是径直闯入后宫,把王妃苏达贝腰斩。
至今伊朗人民提起王子夏沃什来,都怀着深深的崇敬与怀念之情。据说在伊朗东部生长一种红花。百姓们深信那是王子的血渗入地下生长出来的。人们如此热爱他,主要是由于他时时把百姓利益放在首位,不愿失约把两国百姓再次投入战火。因为反抗父王的穷兵渎武的政策,为此甚至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王位。王子夏沃什不愿悔约可能体现了伊朗古代琐罗亚斯德教重约守信的传统在他身上的影响。按照琐罗亚斯德教的教义,背约失信是一桩大罪,要遭到天神的严惩。
同时,这一形象得到人们的高度评价,也说明人们充分肯定诗人菲尔多西反对不义战争的鲜明态度。在诗人看来,任何不义之战都会给人民带来巨大灾难。不论这战争是土兰发动的,还是伊朗人发动的,都应坚决反对。伊朗国王卡乌斯下令再战,要杀掉俘虏,把战火扩展到土兰去。这样,战争就改变了性质,对伊朗来说,变为不义的侵略战争了。
此外,菲尔多西还描写了几次卡乌斯所发动的不义战争。如受了妖人的鼓动,无故出征马赞得朗,发动侵略战争,率兵远征哈纪瓦兰等。在所有这些战争中,他都遭到败绩,身陷敌阵,不得不请求鲁斯塔姆把他救出。这些情节提示我们进行深入思考。为什么卡乌斯在这些战争中连遭败绩呢?这清楚表明菲尔多西忠实于艺术创作的真实性原则,准确把握善恶是非的界限,把一切战争都置于理智的天秤上衡量。表明他不愧为一位伟大的诗人。他并不因卡乌斯是伊朗国王而袒护他的不义行为。同时也表明他是一位超越民族偏见的智者,是一位具有进步世界观的艺术家。
在这故事中,还有一个情节引起读者兴趣:这就是鲁斯塔姆怎么可能不顾卡乌斯的权威,直闯后宫,腰斩王妃苏达贝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苏达贝的恶行和鲁斯塔姆在伊朗勇士中的地位。上文提到王子夏沃什决意离开宫廷,率军远处远征,其原因就是要脱离苏达贝的纠緾。因为她诬蔑王子的事,已经通过伊朗考验人是否有罪的鑽火阵的传统方式查明。[10]但是国王卡乌斯旧情难舍,下不了决心惩治她。此时,朝野上下都同情王子。在他们眼中,苏达贝是一个惯耍阴谋诡计的恶妇人,已是戴罪之身。
其次,鲁斯塔姆不是一个一般的将军。他是伊朗传统有名家族之后。他的家族与国王的皇族同是古代贾姆希德大帝的后代,自古他们家族就是伊朗王朝的支柱。他本人是伊朗第一位勇士。他们家族的基地是伊朗东南方的锡斯坦。那里有他们家族的武装。在《列王纪》中,鲁斯塔姆多次提到群臣要立他为伊朗之王。他只是无意于此而已。他在朝廷中的地位可以说是亦臣亦王,是一路诸候。与阿基琉斯相比,他生活的年代较晚,也就是说是在中央集权的帝国已经建立之后的时期,但是这时的社会关系仍保留着氏族社会特征。正是这一社会特点促成了鲁斯塔姆的亦臣亦王的地位。
这点从两部史诗的人与神的关系中也可以看出来。《伊里亚特》的一大特点,就是人神共同参加一场战斗。人可以与神搏战,而且还能战胜神(如阿基琉斯就战胜了河神)。在阿基琉斯所处的社会中,崇尚多神教信仰。到了鲁斯塔姆活动的社会阶段,一神教信仰已经逐渐形成。要鲁斯塔姆与神去战斗,是不可想象的事。他只诚惶诚恐地忠于天神(琐罗亚斯德教的天神),谨尊天神的旨意。
阿基琉斯与阿伽门农虽有将帅之分,但都是氏族首领,并无等级之别。所以他们之之间才可能爆发那场争吵。阿基琉斯才可能宣布退出战斗。类似行动对鲁斯塔姆来说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论是从个人品质,还是从对国家的责任来说都是不可想像的。在这样情况下,当率军出征的王子被敌方所杀,而苏达贝又是把王子排挤出宫廷的祸首,鲁斯塔姆把她腰斩就不是不可理解的事了。
从史诗结构上看,《伊里亚特》矛盾集中,结构紧凑,情节跌宕起伏,一向为人称道。这部史诗产生的年代是公元前9-8世纪,我们不能不佩服古希腊史诗创作水平所达到的高度。写十年战争集中反映51天里的事件,21天的葬礼,和4 天的战斗。准确地反映了古代希腊氏族社会贵族英雄的活动和心理,创造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标志着古希腊叙事文学的高度发展。所以马克思说荷马史诗具有“永久的魅力”。
比《伊里亚特》几乎晚两千年问世的《列王纪》,篇幅长出很多,人物众多,情节纷繁。当然,这里也有其客观原因。《伊里亚特》只写了一次战争,长一万行。而《列王纪》长十二万行,写了古波斯帝国50个国王统治时期的盛衰荣辱,其间穿揷数十个生动有致的故事。战争不下数十次。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列王纪》并不是一部史诗,实际上是多部史诗的合集。
还有一点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列王纪》中丰富的文化含量。许多研究者都注意到,这部史诗实际上是波斯文明的百科全书。它涵盖了整个伊朗的全部历史文明。如雅利安民族迁徙和发展过程,伊朗古代疆域地貌,各种宗教的发生和发展和它们的教义学说,民族神话传说,人民道德风貌,文明礼仪习俗等。到了历史故事部分,更论及具有典型意义的封建王朝即萨珊王朝的君权吏治,国家建设,行政体制,军制战争,税收财政,外交通商,风土民情和文化承传等等。丰富的文化内容是《列王纪》的一大特色。如果想从一部书中看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的全貌,《列王纪》是世界史诗中独一无二的。
上文指出,在《列王纪》的三个部分中,勇士故事部分是写得最为精彩的。这部分长达六万行。夏沃什的悲剧在这部分也如同阿基琉斯的愤怒而引起的情节一样,对史诗全局有着一定的映照作用。此后所发生的伊朗与土兰的战斗都与这场悲剧有关。俄国杰出民主主义者和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评价《列王纪》时说:
从有人证明《荷马史诗》不过是希腊民间诗歌的结集以后,一切有识之士终于发现民间诗歌有极高的诗学价值。菲尔多西的优美创作,伊朗的《列王纪》也是如此,只不过这是改写的民歌集。在《列王纪》里,有许多章节,它们的美甚至在《伊里亚特》和《奥德赛》里都找不到。[11]
这位俄国美学家对《列王纪》美在何处,没有具体论述。但是夏沃什的悲剧肯定是它的精彩篇章之一。因为在这个悲剧里,卡乌斯的穷兵渎武、刚愎自用,鲁斯塔姆的嫉恶如仇、一心为国,夏沃什的重诺守约、关爱百姓和促进和平,以及苏达贝的阴险狡诈、诡计多端,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英国的《列王纪》译者枊宾•莱威(Reuben Levy)在其译书的前言中,有一段话论述了《列王纪》的价值,或者这段话可以作为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评价的注释:
《列王纪》是以波斯语撰写的综合性诗集。从中可以看到《创世纪》、《奥德赛》、《失乐园》、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和莎士比亚著作的某些章节的韵味。令人不能不感到惊奇的是的莎士比亚式的语汇常常出现在波斯史诗所描绘的情节中。正剧、喜剧、悲剧在这里都可以找到。自然画面的描写鲜明清丽,恰到好处。家族故事构成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物行动的广阔背景沐浴在一股神奇的光芒之中。”[12]
从上述这些权威性的评价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伊朗史诗《列王纪》不愧是一部足以与世界第一流史诗并列的伟大的民族英雄史诗。
[1] 参见《伊里亚特》,罗念生、王焕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第6 页。
[2] 阿基琉斯辖下地区,在特萨利亚境内(原书注)。
[3] 参见《伊里亚特》,罗念生 王焕生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第8 页。
[4] 参见《欧州文学史》,第一卷,李赋宁主编,商务出版社,2002年,第15 页。
[5] 参见《列王纪成书千年国际学术讨论会(1991)论文集》(波斯文),古兰姆•列查•苏托德博士编,德黑兰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3页。
[6] 暴君佐哈克是邪恶势力的化身。他肩上长出两条蛇,每天要杀两个人,以人脑喂蛇。铁匠卡维18个儿子中的17个都被捉去,取脑喂蛇。他要求佐哈克给他留下最后一个儿子,佐哈克不准。铁匠率众起义。
[7] 参见《列王纪—勇士鲁斯塔姆》,张鸿年 宋丕方译,译林出版社, 2000年,第186页。
[8] 同上书,第400页。
[9] 参见《列王纪 》(二),张鸿年 宋丕方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91页。
[10] 古代伊朗人认为火是神圣的。要考验一个人是否有罪,就让他鑽火阵。如果未受伤害,就证明无罪。
[11] 参见《车尔尼雪夫斯基论文学》下卷(一),辛未艾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第62-63页。
[12] 参见 The Epic of the Kings Shah-nama,The national epic of Persia by Ferdowsi ,Translated by Reuben Levy xix.,The Royal Institute of Publication of Teheran 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