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邦维(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
在现代汉语中,“语法”一名,作为一个专有名词,使用已经非常普遍。最常见的用法和意思,相当于英文的grammar,即所谓“葛郎玛”。一般人的印象,这个意义上的“语法”一名,似乎出现得很晚。例如收词量目前可能是最多,出版时间不久,解释也比较权威的《汉语大词典》,在“语法”一词下共列出三个义项:
一、 文理;语脉。《左传·昭公二十年》“尔其勉之!相从为愈”唐孔颖达疏“服虔云:‘相从愈于共死。’则服意‘相从’使员从其言也。语法,两人交互乃得称‘相’,独使员从己,语不得为相从也。”金王若虚《论语辨惑二》:“故凡解经,其论虽高,而于文势语法不顺者,亦未可遽从,况未高乎!”
二、 指语言的结构方式,包括词的构成和变化,词组和句子的组织。具有一定的民族特点和相对的稳定性。又称文法。鲁迅《二心集·“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工农一看便会了然的语法,歌调,诙谐。”叶圣陶《给少年儿童写东西》:“语法就是正常人的语言习惯。”
三、 讲说佛法。唐王维《投道一师兰若宿》诗:“鸟来还语法,客去更安禅。” (1)
与“葛朗玛”相当的,是第二个义项。
以说明词的来源为特点,收词数量也比较多的《辞源》,没有收入“语法”一词。这是很奇怪的事。
具有小型百科全书性质的《辞海》,有“语法”一词,但仅仅只作了一般性的解释。(2)
台湾出版的《中文大字典》,在“语法”一词下有两个义项。第一个义项引王维诗,与《汉语大词典》相同。第二个义项与我们这里讲的“语法”一词的意思有点接近,但实际上不一样:“亦称话法,求语言构造合宜,音调优美,使听者容易领受之练习活动也。” 而且没有语证。(3)
日本诸桥澈次编《大汉和辞典》,在“语法”一词下也立有两个义项,内容相当于《汉语大词典》的第二、三项,解释更简单,其中有语证的只有一项,即引王维诗的那一项。(4)
以上这些工具书,给出的解释不同,都没能指出与“葛郎玛”相当的“语法”一词在汉语中最早的出处。但实际的情况是,“语法”一词,在汉语中出现得相当早。它与古代翻译的佛经有关。我所见到的两个例子都在东晋或南北朝初期翻译的佛经里。 一个例子是《大智度论》。《大智度论》卷四十四《释句义品第十二》:
“问曰:何等是菩萨句义?答曰:天竺语法,众字和合成语,众语和合成句。如菩为一字,提为一字,是二不合,则无语。若和合,名为菩提。秦言无上智能。” (5)
另一个例子是《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六《初分之五》: ד时诸比丘种种国出家,诵读经偈,音句不正。诸居士便讥呵言:云何比丘昼夜亲承,而不知男女、黄门二根人语,及多少语法?诸比丘闻,各各羞耻。以是白佛。” (6)
这里所使用的“语法”一词的意思,显然符合《汉语大词典》中的第二项解释,即“语言的结构方式”。这很可能就是“语法”一名在汉语文献中最早的出处。
两部佛经,主译的都是外来的僧人,但翻译过程中有不少中国僧人和文士参加。《大智度论》的翻译者,是有名的鸠摩罗什。翻译的时间是在姚秦弘始三年至七年之间(401-405),地点在长安。(7) 《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的翻译者,是罽宾来的印度僧人佛陀什。翻译的时间是刘宋景平元年七月至景平二年十二月(423-424),地点在建康,即今天的南京。协助佛陀什翻译的中国僧人中,有当时很有名的竺道生和慧严。(8) 因此,倘若我们对“语法”一名最早出处的判断不误,“语法”一词,应该就是在翻译佛经的过程中出现的。它是中外僧人以及参与译经的文士们在一起创造出来的一个新词。我们或许不可忽视 “语法”一名在此时此处出现的意义。语言而有“法”,有些什么样的“法”,作为一种自觉的认识,在中国前后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这也许就是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这个过程最早的起点之一。 当然,我们也必须注意,如果单就“语法”二字而言,在这个时期,即使是同一类文献,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往往也有不同的用法,有的意思就与上面《汉语大词典》举的例子差不多。例如同是东晋时代翻译的《摩诃僧祗律》卷三十五《明威仪法》,其中有写得颇为生动有趣的一段:
“佛住舍卫城。尔时六群比丘展转作俗人相,唤阿翁、阿母、阿兄、阿弟。诸比丘以是因缘往白世尊。佛问六群比丘:汝实尔不?答言:实尔。佛言:从今日后,应如是共语问讯,共翁语时,不得唤言阿翁、阿爷、摩诃罗。应言婆路醯多。共母语时,不得言阿母、阿婆。应言婆路醯帝。共兄语时,不得言阿兄。当言婆路醯多。共姊语时,不得言婆鞞。应言婆路醯帝。共和上语时,不得言跋檀帝。当言优波上。若共阿阇梨语时,不得言跋檀帝。当言阿阇梨。若有众多阿阇梨者,当言某甲阿阇梨。共下坐语时,得唤字,唤巨帝,唤岁。共上座语时,应唤跋檀帝,若慧命,若阿阇梨。若有人唤时,不得应言何道何物。若和上唤时,应言诺。若阿阇梨唤时,应言诺。若上座唤时,亦应言诺。若年少唤时,应言何故唤。若母人男子唤时,应言何故唤。有人问汝和上阿阇梨字何等,不得直道和上阿阇梨字,应言义因缘,故字某甲。语法应如是。若不如是,越威仪法也。” (9)
此处的“语法”二字,在词义上则接近于《汉语大词典》中的第一个义项。 《摩诃僧祗律》的译者,是从印度求法归来的法显和印度僧人佛陀跋陀罗。翻译的时间是在东晋义熙十二年至十四年之间(416-418),地点也是在建康。(10) 这里有意思的还有,《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的梵本(或胡本?),也是法显从师子国,即今天的斯里兰卡带回中国的,虽然法显在世时自己没有能亲自把它翻译成汉文。
遗憾的是,《大智度论》和《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两部书,梵文原本都已不存,我们无法再做进一步的比对工作。不过,近年在中国的西藏却正好发现了一个与《摩诃僧祗律》的这部分章节内容上一样,具有极近的“亲缘关系”,用混合梵语写成的本子。通过这个梵本,可以清楚看到,汉译本《摩诃僧祗律》中的“语法”二字,词义上确实应该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去理解。(11) 至于用“语法”一词来表示“讲说佛法”,在佛经中例子俯拾皆是,王维的诗其实已经是比较晚的语证了。所有这些,都是我们讨论“语法”一词的出处时必须注意到的。
补 记 ×拙文撰成后,曾送给过几位朋友审正,后来又提交给今年9月在杭州举行的第二届中古汉语国际学术研讨会。几周以前,敝校高鸿博士告诉我,山东师范大学的孙良明先生在《古汉语研究》1999年第4期及2000年第1期上发表有《简述汉文佛典对梵文语法介绍及其对中国古代语法学发展的影响——从“语法”的出处讲起》一文,其中也引用了拙文中引用的第一条材料。因此孙先生实际上在我之前已经指出了语法一名最早的出处。在出处这一点上,我完全同意他的意见。但孙先生在文中说,佛经中的“语法”一词,译自梵文的vyàkara?a,我则难以表示赞成。我以为,这里的情况与当年用“葛朗玛”翻译grammar是不一样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拙文讨论问题时,特地多引用了一些相关的材料,希望能从更多的方面来做说明。希望拙文中谈到的一些内容不仅是对孙文的补充,同时仍然还能有一些新意。孙文又载2001年在法国巴黎出版的《古汉语语法论文集》(Collected Essays in Ancient Chinese Grammar)一书中。感谢敝校中文系蒋绍愚教授及胡敕瑞博士告诉我这一消息并借给我这本新出的书。 (2001/11/21)
尾注:
(1) 《汉语大词典》,第十一册,第223页。
(2) 《辞海》1979年版,第390页中。
(3) 《中文大字典》第八册,1976年版,第988页中。
(4) 《大汉和辞典》,第十卷,昭和五十一年(1976)重印版,第475页下。
(5) 《大正新修大藏经》,第二十五卷,第380页中至下。
(6) 《大正新修大藏经》,第二十二卷,第39页下。
(7) 见《出三藏记集》卷十载僧睿、慧远等所撰三种经序及记。《大正新修大藏经》,第五十五卷,第74页下至76页中。
(8) 见《出三藏记集》卷三载《新集律来汉地四部序录》中的“弥沙塞律”一节。同上,第21页上至中。
(9) 《大正新修大藏经》,第二十二卷,第510页下。这不长的一段中其实还有好些词汇值得注意,例如极其口语化的人称词,大概也是我们在文献中能见到的最早的例子之一。
(10) 见《出三藏记集》卷三载《新集律来汉地四部序录》中的“婆麁富罗律”一节。《大正新修大藏经》,第五十五卷,第20页中至下。此处所讲的《婆麁富罗律》,实际是指法显所翻译的《摩诃僧祗律》。不过,《摩诃僧祗律》是否就真是《婆麁富罗律》,极可怀疑。这是印度以及中国佛教史上很复杂的一个问题。参见拙文Buddhist Nikàyas through Ancient Chinese Eyes , 载 Untersuchungen zur buddhistischen Literatur, Vandenhoeck & Ruprecht in G?ttingen(德国哥廷根), 1994。 相关的讨论集中在拙文第 170,190,191页。
(11) 梵文原本为贝叶本,发现并保存在中国西藏。也有两个根据贝叶本所作的转写本。一个是印度学者Jinànanda (ed.), Abhisamàcàrikà, Tibetan Sanskrit Works, Patna, 1969;另一个是1998年日本大正大学综合佛教研究所比丘威仪法研究会出版的Transcription of the Abhisamàcàrikà-Dharma,(《大众部说出世部律比丘威仪法梵文写本影印版手引》),东京,1999。相关的一段分别在贝叶经的第27叶背面第6行至第28叶正面第7行,Jinànanda书的的第126-128页,大正大学书的第120-122页。关于这部佛经,可参见拙文《跋梵文贝叶经说出世部比丘律 Abhisamàcàrikà》,《中国文化》,第10期,北京:三联书店,1994年,第116 - 123页,以及《说出世部比丘律 Abhisamàcàrikà (〈威仪法〉)第一品第一节》,《北京大学学报》(东方文化研究专刊),1996年,第21 - 24页。汉译文与梵文完全可以作比对